2014年8月7日 星期四

前嶋信次〈臺灣的瘟疫神『王爺』與送瘟習俗〉7/7


535﹒第三號證件〈晉江縣內港小艇保甲牌〉

「第三號證件」題為〈晉江縣內港小艇甲牌【註29,是「虛擬的保甲牌」,仿效「漁港船舶保甲制度施行的保甲牌」。【註29《臺灣慣習記事》第三卷第九號頁76,錄此證件文面之「漢文全文」如下,唯未附「日本語譯文」。前嶋文章則已省略去此「漢文全文」:

欽加提舉本任德化縣調署晉江縣正堂加十級記錄十次,陳筋行事。嘉慶八(1803)年十月初七日,蒙「本府正堂」王憲札。本年十月十四蒙「布政使司」喪憲牌。嘉慶八年九月初三日奉「總督部堂王」批「護廈防同知」,通禀查辦各色小船,編甲保結稽查等緣由奉批。據禀查辦各色小船編甲給照,所議甚屬妥協。仰「布政司」核明轉飭各廳縣一體遵照,併移營查照。仍將徧給各船,分晰造明取結送查等。因計粘抄案一紙蒙此,除呈明「撫憲」外,合就筋行。為此,仰府即便移飭各廳縣一體遵照仍筋。將印烙編甲給照各船,分晰造冊取結送查,竝嚴禁胥役不得籍索,苦累窮民毋違等因。又蒙順

按察便司成批,府飭縣飭將各色小船編甲取結,竝十船互結編行,給照分晰照冊,通送查考,竝嚴禁胥役,不得藉端索擾,苦累窮民毋違等。因蒙此除出示『曉諭』列茲處,該船戶甲具結前來合行,編甲給照。為此,照給新車灣小艇『金慶順』,即便隨船執。遵照定例,沿海捕魚各港渡儎,勿許私越一船,作反九船連罪。逢上書寫船戶姓名,艘籩刊刻字號,以備舟師查考。甲及守口人等,不得藉端苦累;致于提究,毋究須牌。遵奉

憲飭量驗『金慶順』悉照含擅為準,實在樑頭陸尺‧肆寸舵,水陸各〔舵工〕╴年╴歲╴鬚,〔水手〕╴年╴歲╴鬚。右給平字安甲貳捌號,新車灣水艇戶『金慶順』執。

光緒貳拾玖(1903;明治36)年伍月初六日給。限對年滿月滿日銷。

據各項記錄所記,該『船』係陰曆六月三日由泉州出航,其抵達苗栗為同月十九日(陽曆八月十一日),航行期間計十七日。以無人的船隻,僅十七日之內即安全抵達臺灣,蓋無非係順風相送、海路平穩所致。又此乃使人民的迷信更為深刻之因

「南鯤鯓廟」與「灣裡之廟」據傳皆是奉祀支那漂來神船的『王爺』,思及此,因為「季節風」與「潮流」的關係,看起來確實較多是「對岸」漂來「本島」的。

6臺灣瘟疫神的其他傳說

61﹒從祀神像遭盜取的傳說

『王爺祭』即『王醮』,普通如前述有三位或五位,或如前述富美祭祀七位『王爺』。而在『富美的神船』裡,還「從祀」別的天上聖母、廓聖王、廓太子、千里眼、順風耳這五尊。天上聖母(媽祖)是福建地方盛行的航海保護女神。郭聖王、郭太子亦特為福建人所尊信。千里眼、順風耳則是此等諸神的「附屬神」,掌理對人民的監察工作。

《臺灣慣習記事》記述,較明治36(1903)年之漂着再早30年前漂抵「外埔庄」之『王船』,其「神位」有男神七體、女神七體,加上天上聖母共十五尊。因有崇祀女神,故其「供物」中,供有女用腕環,及犬、羊、雞、鴿、兎等【註30【註30《臺灣慣習記事》第三卷第十號,頁65

於《臺灣慣習記事》亦可見到,於各『王爺』身側,也有添加『王妃』的場合

另有少年盜取與『王爺、王船』一同安置的『從屬神像』之傳說,於臺南市東南近郊的仁德庄,留傳有〈大崗山神子柯進士的故事〉【註31

【註31 距今(1938)百五六十年前,仁德庄的嵌仔腳部落有柯某者,八歲時,鄰村竹篙厝部落有『王』極熱鬧,故柯少年與友人一同前去觀看。忽然看到『王爺之船』安置有多數「神像」,柯少年秘密盜取其中一尊而歸。雖沒有任何人知道此事,然而終要至「流放王船」之日,怎麼樣『船』都不能動。村人不明白其理由,遂借「童乩」之口,請『王爺』自身來說明。曰:『被盜取的「神像」,在「柯大人」處』。

因為『王爺』尊稱「柯大人」「村人」知「柯少年」日後必尊貴。果然二十五六歲時赴京「進士及第」,一鄉村人咸感非常榮譽與欣喜。可惜,其後數年「柯進士」死亡。不過,他是騎著白馬歸「大崗山」做神仙。「柯進士」死亡之際,村內「五空橋」下的「賣肉者」,看見「柯進士」騎白馬前來打招呼,言『自己要歸返大崗山,前日「買肉錢」擱置在自己床蓆下,請去取回』(仁德庄‧中村浩採集)。※遍尋《史冊》未見清朝有臺灣人柯姓「進士」「春暉出版社」1975年9月5日初版,林曙光著《打狗滄桑》,另有答案〈庚午舉人卓肇昌的傳說〉

62﹒《安平縣雜記》稿本眉批顯示送瘟行事未及臺北的情形

綜觀以上『瘟疫神信仰』渡海而來遍及臺灣全島。『送瘟』習俗包含製作王船、放流於海、海濱焚燒等;據說:主要在臺南附近及澎湖島施行,並未普及至臺北方面。

依照《臺灣慣習記事》,苗栗地方古來無此慣習,臺北地方亦然;唯於嘉義地方有曾作之說。不用多說,臺南地方是古來盛行。故有『論說』此慣習,北部地方沒有,獨於南部地方施行【註33【註33《臺灣慣習記事》第三卷第十號,頁66

同樣是漳泉地方過來的「移民」,同樣也祭祀『王』,僅『放流王船風俗』何故未及於臺灣北部?想到這層,有些不可思議。

在《安平縣雜記》的「稿本」上,可看到幾人留下的「眉批」。最先是於在〈臺俗尚王醮,三年一舉,〉此「記事」上,眉批有『此事台北無是』。(台北「成文出版社」民國72年3月出版之抄本《安平縣雜記》,頁27的眉批。)
第二,風俗現況相較中,領臺直前的此風俗在〈近海庄民有『王爺醮』,十二年一次,用木製王船。禳醮三日,送船出海,任風飄流〉此「記事」上,眉批有:『送王禳瘟事,台北不常有以遇瘟疫,偶行之,即古者鄉人儺之意。其平常時即無此事,也無按年定期疫之舉。』「成文出版社」抄本《安平縣雜記》,頁31的眉批。)

第三,在〈六月「白龍庵」送船,每年由「五瘟王爺」擇日開堂,為萬民進香。三天後,「王船」出海(紙製王船)行事上,眉批有『台北無之』。「成文出版社抄本《安平縣雜記》,頁33的眉批。)

由此可見,臺北方面並非全然不舉行,僅在瘟疫流行時,極為少見的執行。

63﹒巨龜與送瘟

現在,雖說『送瘟風俗』在臺南附近有沿續施行,但「定期舉行」事已中止。特別是領臺後,推行『迷信打破運動』,教育普及、醫學發達,衛生設備普遍化,『瘟疫神』之存在形影已逐漸稀薄。特別說是十二年一回的行事,即便存續,也缺乏目擊的機會。

但是,「筆者(前嶋信次)」曾在自宅後的小河,捕獲需雙手合抱的『巨龜』;見此之「本島人」立即說道:『快將牠放生,牠會帶來惡病』,手指「龜甲殼」之一部,刻有『王』字。其後也時常在臺南市內,目擊到背上刻有『王』字的大龜,「本島人」們對此非常恐懼

『龜』者,是『瘟疫神王爺』的「分身」嗎?還是『王爺』要騎龜遠行呢?我不知道答案為何?但「除瘟疫」借用到上述『龜』的作法,現仍施行則是事實。

64﹒昭和9年高雄州小琉球嶼鄉民的海上迎神陣仗

閱讀『臺南新報』昭和9(1934)419日「朝刊」與「夕刊」的記事,會讓人理解:『王爺信仰』在臺灣部分地區依然是根深柢固。

「朝刊」第七版日本語記事〈高雄港の奇觀、滿艦飾の發動機船ゾロリゾロリ入港、迎神の琉球庄民三百名分乘〉全文如下:

〈高雄港奇觀;艦飾滿佈的發動機船隊,威風堂堂入港,迎神的琉球庄民三百名分乘〉東港郡琉球庄「保正」李嚮,與民眾三百名,分乘『發動機船』20艘,船身滿佈艦飾,於17日傍晚6時進入「高雄港」呈現奇觀。

遵循彼等的「民間信仰」東港郡琉球庄民眾組織「漁船隊」,於15日清晨7時出發;由「琉球港」赴臺南州東石郡「青鯤鯓」,迎『三府千歲』。而17日破曉即離開「青鯤鯓」就航歸途。

因為「飛行聯隊」要進行『實彈演習』「漁船隊」17日的日沒時分避入「高雄港」,準備於19日晨再出港回家。熱鬧豪華的海上祭祀行列,帶回要赴「琉球庄」的神明,呈現出近來極珍貴的風景。又三百名「庄民」中,有「婦女」十名。

「琉球庄」是高雄州東港沿海「小琉球嶼」的一寒村,這篇就是「小琉球嶼」的「庄民們」,迎回臺南州東石郡的『青鯤鯓王爺』時之記事。對此日本語記事,竟有另一名「新聞記者」,在「夕刊」第四版的『高雄展望』專欄,提出了漢文〈批評〉:

祭典迎神,竟至以『發動機船』二十隻,遠自「東港郡」而赴「東石郡」。海路數十浬,竟敢衝風破浪而赴迎神。若捕賊撲火,則多袖手旁觀。斯見『民族精神』之差,一至於是

(※前嶋氏蓄意省略的訊息〈屏東飛行隊戰鬪射擊〉日本語記事,揭載於『臺南新報』S9.4.17夕刊第二版。〔高雄電話〕「屏東飛行第八聯隊」決定:自18日至21日,於高雄中洲沿岸至下淡水溪河口之間,鳳山郡管轄的沿岸地帶20公里,實施戰鬪射擊。於此區域內,每日清晨7時至下午2時,「船舶」要留意航行,做好一般的危險預防。)

7﹒尾語

像這樣『瘟疫神』三百六十尊『王爺』「信仰」,當然現在已成為被取笑的「迷信」。但牽涉到全島數百座廟中隱藏的恐怖形象,也與數百萬島民之生活有深切關係,絕不能單純地視為「民俗上」有趣的課題。我認為要理解臺灣過去的社會情態,這具有不能忽視的重要一面。

臺灣海峽的夜晚,也曾在三百年前有過,荷蘭人乘船慌忙開砲,驚悚的時刻。夕靄籠罩的海上,全紅的彩帆與火燄捲燃起的餘輝。『王爺神船』影姿對畏怯於迷信的海濱人民,正如夢魘一樣存在著畏懼與不安(全文完)

2014年8月6日 星期三

前嶋信次〈臺灣的瘟疫神『王爺』與送瘟習俗〉6/7


52﹒王船漂抵成為地方吉事的案例

隨地方而異,亦有將『王船』漂抵視為吉事,非常高興的地方。明治三十六(1903)年八月,臺灣北部新竹州苗栗郡外埔庄的海岸,漂來福建省泉州的『王船』,該地「部落」人民極為高興。很不可思議,該「部落」在距此三十年前也有『王船』來過,也是「泉州」的放流。因『王船』再臨,「部落」人民取其『神像』建『王爺宮』祭祀。據說,該地爾來逐漸隆盛,人民極為高興【註25

【註25《臺灣慣習記事》第三卷第十號頁6667。據說同樣在「新竹州」,紅毛港嵌仔腳庄的『王爺廟』,也有奉祀漂着神船的『王爺』;這是根據《新竹廳誌》,於頁255有曰:『沿岸各庄屢屢有「王爺船」至,據傳此習俗是,為「信奉之神」製紙像,載於「小木船」任其泛於海。其所漂抵之處,即視此為「神之來遊」為神立廟。(中略)道光元(1821)年十月庄民捐金建廟宇。

關於苗栗郡外埔庄海岸漂來『王船』,「臺灣慣習研究會‧苗栗地方委員」家永泰吉郎氏《報告》有說明【註26『神船漂抵之地將之當作吉事,建立廟宇以奉祀該神像,並且舉行盛大的祭典以納福』。【註26《臺灣慣習記事》第三卷第九號〈泉州地方に於ける神船〉頁1718吳文星.鄭瑞明編譯《臺灣慣習記事(中譯本)第三卷下》頁143

《臺灣慣習記事》刊載相關研究後,有如下之說明:

『依《臺灣縣志》所說,神船的漂來是不吉祥的,所以在其漂着地往往會祭拜一後,再予放海漂流。可是苗栗地方不但不把神船漂來當作不吉祥,反而當作最大吉利,以致予以盛大的參拜奉祭。不過是否建廟,並不能用漂來的事實作決定。當有漂來事實時,往往用童乩來占卜神意。如果神有意停留該地,則就地奉祀。如果神意要停留他地時,則另造紙船,船上寫明神名後,在海岸放流或燒燬然後才可以奉祀。奉祀時,先占卜選地而後建廟,把奉為鎮護惡疫之神。一旦開始奉祀,遠近各地的男女自會爭相參謁。像這一回,到目前為止,廟雖然還沒建,但參謁者却日以數百計

依照「耆老」所說,當地三十年前,居民還不滿百戶,是一個道地的貧寒村落自從三十年前,「神船」漂之後,五穀豐收、漁獵亦多,於是漸漸繁榮,到目前已有二百五十戶以上,一般住民甚至要比附近村落富裕。另外,界於新竹與中港之間的香山,在十四‧五年前,漂來一艘「神船」,香山也因此頓然繁榮。外埔庄民此次眼見「神船」漂來,喜出望外之餘,更樂意見到整個村落的繁榮【註27』。【註27《臺灣慣習記事》第三卷第十號〈神船の解〉頁6667吳文星.鄭瑞明編譯《臺灣慣習記事(中譯本)第三卷下》頁201

漂抵苗栗的泉州王船裡,以七尊王爺像為中心,積載以羊、雞為首,還有各樣物品。這裡摘錄神船抵達後不久,即進行調查之「苗栗廳警部」河瀨米藏,與「通譯」陳美德2氏《報告書》之一部分,很可以瞭解漂抵時之狀況、船之構造、積載物品等,有所參考【註28【註28《臺灣慣習記事》第三卷第九號〈泉州地方に於ける神船〉頁1718以下譯文照錄吳文星.鄭瑞明編譯《臺灣慣習記事(中譯本)第三卷下》頁142148

53﹒漂抵苗栗的泉州王船

531﹒漂抵船臨檢始末書

明治361903;光緒29812日上午9時,本官(「苗栗廳警部」河瀨米藏)臨檢苗栗一堡外埔庄海岸的支那型戎克船金慶順號,如下:

(1)船名:金慶順號船頭左右有如下文字:福建泉州府晉江縣聚洋舖富美境,「新任大總巡」池‧金‧邢‧雷‧狄‧韓‧章七王府彩船,安字第二十八號,牌名『金慶順號』)

(2)船種:支那型戎克船(三支檣)

(3)船籍:清國(港名不詳)

(4)載重:二百擔(約120石)

(5)船長:不詳

(6)船主:不詳

(7)船員:無

(8)乘客:無

(9)船貨:如附件目錄

(10)船體有無損壞:僅操縱艫部舵之右舷立木折斷,餘無所損。

(11)漂抵時間:明治361903;光緒29811日下午030

(12)漂抵地點:苗栗一堡外埔庄海岸

(13)漂抵時狀況:明治36811日,外埔庄民在海濱修理漁具時,看見接近陸地的海面有船體繪有彩飾船,順著「南風」航向淡水方面。正午時分,突然轉吹「北風」致該船逆向而行,「庄民」乃下水將該船拖上陸地。察看船內,却一無船員。乃由「外埔庄保正」呂坪等四人,向該地「警察官吏派出所」報

(14)船內設備:木船因無載貨,故有翻覆之虞,船底裝載石塊船體中央部甲板上裝置三個、船尾裝置四個「神壇」;奉祀木像的壇前擺各種供物,並加以釘死,與普通商船的祭祀方法大異其趣

(15)有無乘客之形跡:雖供有祭祀的器物,但一無生活所需的器物。且由船內設備推斷,亦似無船員。(中略)

以上臨檢,於明治36812日上午9時始,同日上午1130分終(後略)

532﹒附件目錄所列船貨

(按照「名稱」,「數量」,「估價」。羅列)

(1)船,1艘(附屬品一切), 200圓。

(2)雞,1隻(重3公斤餘), 60錢。

(3)紅色支那(皮袋)1個。20錢。

(4)角時計(鐘)1個,120錢。

(5)旗類,25支,2圓。

(6)3個,150錢。

(7)白羊,1頭(重約70斤),12圓。

(8)蔡殿(?)7個,不詳。

(9)大秤1個,1圓。

(10)衣裳櫃,1個,120錢。

(11)大小工具組,1組,2圓。

(12)水桶,1個,15錢。

(13)米櫃1個,30錢。

(14)食物櫥1個,30錢。

(15)小秤1枝,50錢。

(16)11個,50錢。

(174個,80錢。

(18)4枚,40錢。

(19)黃銅製茶托10個,40錢。

(20)小舟1艘,5圓。

(21)1架(長2間半),50錢。

(22)土瓶(煎藥烹茶用壺)17個,35錢。

(23)錢櫃,1個,40錢。。

(24)大鼓,2個,2

(25)棋盤,1個,10錢。

(26)磁石1個,50錢。

(27)纜繩,3條(3條共50尺以上),1圓。

(sum)計,27種,23490

(28)其他雜物5圓。

(sum)總計23990

533﹒第一號證件〈泉州富美宮神船放流公告〉

船中還貼附有3通文書,第一枚文面如下:

謹啓者  茲奉福建省泉州府晉江縣南門外富美鄉『福神』蕭太傅大人,建造「新任大總巡」池‧金‧邢‧雷‧狄‧韓‧章七王府彩船,手此六月十三日詣祥芝,揚帆駕放出洋,巡遊四方。

該船如到貴處,希懇貴鄉諸善信,即將該船遊泊何竝何時日仰乞代復一鍼,以慰敝鄉紳董之遙盼也。竝付筆資銀四角,到所收入順揮來慰。則獲福無窮,而諸善信均沾神庇也。此托

貴鄉諸紳董老爺,均鑒。泉州晉江縣南門外『富美宮』紳董公啓。

在《臺灣慣習記事》揭載「日本語譯文」如下:

『謹啓、茲に福建省泉州府晉江縣南門外富美鄉の福神蕭太傅大人の旨を奉じ、新任大總巡金‧韓‧池‧雷‧邢‧狄‧章七大明王彩船を造り、本年六月十三日に於て、祥地芝澚にるため、帆出洋して四方巡遊。該船若貴所らば,貴鄉善信諸君、直該船何處遊泊せしや、及其日時等一通報告、以敝鄉紳董遙盼められんことを。因筆資銀四十錢するに付、該船到着の所に於て收納せられ、揮毫報慰あらんことを望む。如此すれば獲福無窮、而して諸善信士女神庇均沾せらるるや疑ひなし』。(※1903年曾將漢語『王爺』翻譯成日人較熟悉、密教色彩濃厚的『明王』)

534﹒第二號證件〈靈界天國的航海命令〉

第二枚文書是由所謂「靈寶大法司」的「靈界天國」頒發。記年用「天運癸卯(1903)」之「靈界年號」,對此『王船』發布的一紙『航海命令』也是『許可證』。

〈船牌〉「靈寶大法司」為護船照事照得,大清國福建省屬下泉州府晉江縣南門外,三十五都聚津舖鰲旋富美鄉‧合信眾等,遵奉富美蕭王府「新任大總巡」勅諭,擇于伍月十七修設「平安清醮」,構造彩船一隻,樑頭壹丈伍尺,龍骨貳丈壹尺肆寸;及「杉板」一隻。裝載冥銀金帛,代人奉送『瘟部』及『值年行災使者神祇』,保護閤郡老少平安。

合要牌示,仰本船官員、舵舡水手、夥長目哨人等知悉,務要小心遠送諸項鬼祟,及疾癘疫癘等,速歸東海,勿致疏忽毋違。凡過關津隘口,到放不得阻滯、取咎須至牌者。右仰押船官員等眾,准此

天運癸卯(1903)伍月十七日。壇司給。即即日銷

【《臺灣慣習記事》第三卷第九號頁76,隨文附「日本語譯文」如下:

大清國福建省屬下泉州府晉江縣管下、南門外三十五都聚津舖鰲旋富美境の信徒大眾等、茲に富美蕭大明王新任大總巡の勅諭を遵奉し、五月十七日を擇び、平安清醮を設け、彩色神船一艘、樑頭一丈五尺、龍骨二丈一尺四寸、及小舟(杉板)一隻を構造し、冥銀金帛を裝載して、信徒に代て、瘟部及當年行司の災使者を奉送し、以て閤郡の男女老少を保護あらんことを祈り奉るなり。

因て茲に牌示して、本船の官員‧舵工水手‧夥長目哨等に知悉せしむるに、本船は宜しく細心注意して、諸種の鬼祟及疾癘等を遠くに送りて、速かに東海に歸らしめ、決して疏忽あるべからず。凡う本船經過する所の關津隘口に於ては、濫りに阻滯せしめて、咎を受ること勿れ。因て茲に本牌を給し、右押船官員等に仰せて施行せしか。

天運癸卯年五月十七日。靈寶大司法。本牌事項即日執行相濟ますべきものなり
此〈航海命令〉文中,登載有「杉板サンパン」一隻,與河瀨警部的《調查書》之「目錄」裡有「小舟」一隻相符合。而此『王船』的「航海目的」,依〈命令〉對『靈界船員(本船官員、舵舡水手、夥長目哨)』的曉諭一節言:『務要小心遠送諸項鬼祟,及疾等,速歸東海,勿致疏忽毋違』已有明示。(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