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6日 星期三

前嶋信次〈臺灣的瘟疫神『王爺』與送瘟習俗〉6/7


52﹒王船漂抵成為地方吉事的案例

隨地方而異,亦有將『王船』漂抵視為吉事,非常高興的地方。明治三十六(1903)年八月,臺灣北部新竹州苗栗郡外埔庄的海岸,漂來福建省泉州的『王船』,該地「部落」人民極為高興。很不可思議,該「部落」在距此三十年前也有『王船』來過,也是「泉州」的放流。因『王船』再臨,「部落」人民取其『神像』建『王爺宮』祭祀。據說,該地爾來逐漸隆盛,人民極為高興【註25

【註25《臺灣慣習記事》第三卷第十號頁6667。據說同樣在「新竹州」,紅毛港嵌仔腳庄的『王爺廟』,也有奉祀漂着神船的『王爺』;這是根據《新竹廳誌》,於頁255有曰:『沿岸各庄屢屢有「王爺船」至,據傳此習俗是,為「信奉之神」製紙像,載於「小木船」任其泛於海。其所漂抵之處,即視此為「神之來遊」為神立廟。(中略)道光元(1821)年十月庄民捐金建廟宇。

關於苗栗郡外埔庄海岸漂來『王船』,「臺灣慣習研究會‧苗栗地方委員」家永泰吉郎氏《報告》有說明【註26『神船漂抵之地將之當作吉事,建立廟宇以奉祀該神像,並且舉行盛大的祭典以納福』。【註26《臺灣慣習記事》第三卷第九號〈泉州地方に於ける神船〉頁1718吳文星.鄭瑞明編譯《臺灣慣習記事(中譯本)第三卷下》頁143

《臺灣慣習記事》刊載相關研究後,有如下之說明:

『依《臺灣縣志》所說,神船的漂來是不吉祥的,所以在其漂着地往往會祭拜一後,再予放海漂流。可是苗栗地方不但不把神船漂來當作不吉祥,反而當作最大吉利,以致予以盛大的參拜奉祭。不過是否建廟,並不能用漂來的事實作決定。當有漂來事實時,往往用童乩來占卜神意。如果神有意停留該地,則就地奉祀。如果神意要停留他地時,則另造紙船,船上寫明神名後,在海岸放流或燒燬然後才可以奉祀。奉祀時,先占卜選地而後建廟,把奉為鎮護惡疫之神。一旦開始奉祀,遠近各地的男女自會爭相參謁。像這一回,到目前為止,廟雖然還沒建,但參謁者却日以數百計

依照「耆老」所說,當地三十年前,居民還不滿百戶,是一個道地的貧寒村落自從三十年前,「神船」漂之後,五穀豐收、漁獵亦多,於是漸漸繁榮,到目前已有二百五十戶以上,一般住民甚至要比附近村落富裕。另外,界於新竹與中港之間的香山,在十四‧五年前,漂來一艘「神船」,香山也因此頓然繁榮。外埔庄民此次眼見「神船」漂來,喜出望外之餘,更樂意見到整個村落的繁榮【註27』。【註27《臺灣慣習記事》第三卷第十號〈神船の解〉頁6667吳文星.鄭瑞明編譯《臺灣慣習記事(中譯本)第三卷下》頁201

漂抵苗栗的泉州王船裡,以七尊王爺像為中心,積載以羊、雞為首,還有各樣物品。這裡摘錄神船抵達後不久,即進行調查之「苗栗廳警部」河瀨米藏,與「通譯」陳美德2氏《報告書》之一部分,很可以瞭解漂抵時之狀況、船之構造、積載物品等,有所參考【註28【註28《臺灣慣習記事》第三卷第九號〈泉州地方に於ける神船〉頁1718以下譯文照錄吳文星.鄭瑞明編譯《臺灣慣習記事(中譯本)第三卷下》頁142148

53﹒漂抵苗栗的泉州王船

531﹒漂抵船臨檢始末書

明治361903;光緒29812日上午9時,本官(「苗栗廳警部」河瀨米藏)臨檢苗栗一堡外埔庄海岸的支那型戎克船金慶順號,如下:

(1)船名:金慶順號船頭左右有如下文字:福建泉州府晉江縣聚洋舖富美境,「新任大總巡」池‧金‧邢‧雷‧狄‧韓‧章七王府彩船,安字第二十八號,牌名『金慶順號』)

(2)船種:支那型戎克船(三支檣)

(3)船籍:清國(港名不詳)

(4)載重:二百擔(約120石)

(5)船長:不詳

(6)船主:不詳

(7)船員:無

(8)乘客:無

(9)船貨:如附件目錄

(10)船體有無損壞:僅操縱艫部舵之右舷立木折斷,餘無所損。

(11)漂抵時間:明治361903;光緒29811日下午030

(12)漂抵地點:苗栗一堡外埔庄海岸

(13)漂抵時狀況:明治36811日,外埔庄民在海濱修理漁具時,看見接近陸地的海面有船體繪有彩飾船,順著「南風」航向淡水方面。正午時分,突然轉吹「北風」致該船逆向而行,「庄民」乃下水將該船拖上陸地。察看船內,却一無船員。乃由「外埔庄保正」呂坪等四人,向該地「警察官吏派出所」報

(14)船內設備:木船因無載貨,故有翻覆之虞,船底裝載石塊船體中央部甲板上裝置三個、船尾裝置四個「神壇」;奉祀木像的壇前擺各種供物,並加以釘死,與普通商船的祭祀方法大異其趣

(15)有無乘客之形跡:雖供有祭祀的器物,但一無生活所需的器物。且由船內設備推斷,亦似無船員。(中略)

以上臨檢,於明治36812日上午9時始,同日上午1130分終(後略)

532﹒附件目錄所列船貨

(按照「名稱」,「數量」,「估價」。羅列)

(1)船,1艘(附屬品一切), 200圓。

(2)雞,1隻(重3公斤餘), 60錢。

(3)紅色支那(皮袋)1個。20錢。

(4)角時計(鐘)1個,120錢。

(5)旗類,25支,2圓。

(6)3個,150錢。

(7)白羊,1頭(重約70斤),12圓。

(8)蔡殿(?)7個,不詳。

(9)大秤1個,1圓。

(10)衣裳櫃,1個,120錢。

(11)大小工具組,1組,2圓。

(12)水桶,1個,15錢。

(13)米櫃1個,30錢。

(14)食物櫥1個,30錢。

(15)小秤1枝,50錢。

(16)11個,50錢。

(174個,80錢。

(18)4枚,40錢。

(19)黃銅製茶托10個,40錢。

(20)小舟1艘,5圓。

(21)1架(長2間半),50錢。

(22)土瓶(煎藥烹茶用壺)17個,35錢。

(23)錢櫃,1個,40錢。。

(24)大鼓,2個,2

(25)棋盤,1個,10錢。

(26)磁石1個,50錢。

(27)纜繩,3條(3條共50尺以上),1圓。

(sum)計,27種,23490

(28)其他雜物5圓。

(sum)總計23990

533﹒第一號證件〈泉州富美宮神船放流公告〉

船中還貼附有3通文書,第一枚文面如下:

謹啓者  茲奉福建省泉州府晉江縣南門外富美鄉『福神』蕭太傅大人,建造「新任大總巡」池‧金‧邢‧雷‧狄‧韓‧章七王府彩船,手此六月十三日詣祥芝,揚帆駕放出洋,巡遊四方。

該船如到貴處,希懇貴鄉諸善信,即將該船遊泊何竝何時日仰乞代復一鍼,以慰敝鄉紳董之遙盼也。竝付筆資銀四角,到所收入順揮來慰。則獲福無窮,而諸善信均沾神庇也。此托

貴鄉諸紳董老爺,均鑒。泉州晉江縣南門外『富美宮』紳董公啓。

在《臺灣慣習記事》揭載「日本語譯文」如下:

『謹啓、茲に福建省泉州府晉江縣南門外富美鄉の福神蕭太傅大人の旨を奉じ、新任大總巡金‧韓‧池‧雷‧邢‧狄‧章七大明王彩船を造り、本年六月十三日に於て、祥地芝澚にるため、帆出洋して四方巡遊。該船若貴所らば,貴鄉善信諸君、直該船何處遊泊せしや、及其日時等一通報告、以敝鄉紳董遙盼められんことを。因筆資銀四十錢するに付、該船到着の所に於て收納せられ、揮毫報慰あらんことを望む。如此すれば獲福無窮、而して諸善信士女神庇均沾せらるるや疑ひなし』。(※1903年曾將漢語『王爺』翻譯成日人較熟悉、密教色彩濃厚的『明王』)

534﹒第二號證件〈靈界天國的航海命令〉

第二枚文書是由所謂「靈寶大法司」的「靈界天國」頒發。記年用「天運癸卯(1903)」之「靈界年號」,對此『王船』發布的一紙『航海命令』也是『許可證』。

〈船牌〉「靈寶大法司」為護船照事照得,大清國福建省屬下泉州府晉江縣南門外,三十五都聚津舖鰲旋富美鄉‧合信眾等,遵奉富美蕭王府「新任大總巡」勅諭,擇于伍月十七修設「平安清醮」,構造彩船一隻,樑頭壹丈伍尺,龍骨貳丈壹尺肆寸;及「杉板」一隻。裝載冥銀金帛,代人奉送『瘟部』及『值年行災使者神祇』,保護閤郡老少平安。

合要牌示,仰本船官員、舵舡水手、夥長目哨人等知悉,務要小心遠送諸項鬼祟,及疾癘疫癘等,速歸東海,勿致疏忽毋違。凡過關津隘口,到放不得阻滯、取咎須至牌者。右仰押船官員等眾,准此

天運癸卯(1903)伍月十七日。壇司給。即即日銷

【《臺灣慣習記事》第三卷第九號頁76,隨文附「日本語譯文」如下:

大清國福建省屬下泉州府晉江縣管下、南門外三十五都聚津舖鰲旋富美境の信徒大眾等、茲に富美蕭大明王新任大總巡の勅諭を遵奉し、五月十七日を擇び、平安清醮を設け、彩色神船一艘、樑頭一丈五尺、龍骨二丈一尺四寸、及小舟(杉板)一隻を構造し、冥銀金帛を裝載して、信徒に代て、瘟部及當年行司の災使者を奉送し、以て閤郡の男女老少を保護あらんことを祈り奉るなり。

因て茲に牌示して、本船の官員‧舵工水手‧夥長目哨等に知悉せしむるに、本船は宜しく細心注意して、諸種の鬼祟及疾癘等を遠くに送りて、速かに東海に歸らしめ、決して疏忽あるべからず。凡う本船經過する所の關津隘口に於ては、濫りに阻滯せしめて、咎を受ること勿れ。因て茲に本牌を給し、右押船官員等に仰せて施行せしか。

天運癸卯年五月十七日。靈寶大司法。本牌事項即日執行相濟ますべきものなり
此〈航海命令〉文中,登載有「杉板サンパン」一隻,與河瀨警部的《調查書》之「目錄」裡有「小舟」一隻相符合。而此『王船』的「航海目的」,依〈命令〉對『靈界船員(本船官員、舵舡水手、夥長目哨)』的曉諭一節言:『務要小心遠送諸項鬼祟,及疾等,速歸東海,勿致疏忽毋違』已有明示。(未完待續)

2014年8月5日 星期二

前嶋信次〈臺灣的瘟疫神『王爺』與送瘟習俗〉5/7


43﹒荷據時代已有神船來臺

但是『送瘟習俗』事實上應更早,假設以康熙四十(1701)年為基準,較之更早五十年或六十年的「荷蘭人占據安平的時代16241662」似有記錄已經舉行。帶有一點傳奇味,於《諸羅縣誌》卷八〈風俗志〉有曰:

『相傳昔有荷蘭人,夜遇船於海洋,疑為「賊艘」,舉砲攻擊,往來閃爍。至天明,望見滿船皆紙糊神像,眾大駭;不數日,疫死過半。近年有輿船而焚諸水次者,代木以竹,五采紙褙而飾之。每一動數百金,少亦中人數倍之產,雖窮鄉僻壤,莫敢怯者』。荷蘭船夜半遭遇盪漾於洋上的『神船』,吃驚發砲,在當年海賊橫行的時代,是極有可能之事。然而此『神船』是何部落所放流的呢?則不明。

《諸羅縣誌》是康熙五十五、五十六(17161717)編纂的。根據上文可知,在當時未必都放流於海,也有執行造『竹船』,帶到水邊焚燒的「作法」。

依照美國「傳教士」盧公明Justus Doolittle18241880的說法,咸豐八(1858)年其人在福建省福州,「霍亂」極為流行,曾盛大舉辦「五瘟疫神」的「祭典」。至八月初告終,閩江岸邊帶來二三十呎長的「紙船paper boats」數十隻,其目擊焚燒【註19】【註19  Rev. Justus Doolittle,《Social Life of the Chinese, with special but not exclusive reference to Fuhchau》〈New York1867vol. 1. pp.157-159有簡筆字中文「譯本」,「福建人民出版社」20091月發行,陳澤平翻譯《中國人的社會生活~一個美國傳教士的晚清福州見聞錄》盧公明傳教士說明

These boats, whose frames were made out of bamboo covered with variously-colored paper, presented a pretty appearance as they were borne along through the streets to the river-side at night by men with torches.陳澤平譯▲這種『紙船』,用竹子紮成骨架,裱上五顏六色的紙,頗為好看。到天黑,遊行隊伍執火把,抬着『紙船』穿街過巷,送到閩江邊。摘自《中國人的社會生活》頁85

有竹製骨架、各種彩色紙糊成的船。這與《諸羅縣誌》〈代木以竹,五采紙褙而飾之‥‥〉非常符合

44﹒清領時代臺灣作法之描述

其後乾隆二十九(1764)王瑛曾編纂的《重修鳳山縣志》,其〈卷三風志〉中「風俗」項下:

民間之齋醮祈福,大約不離古儺。近是,最慎重者曰。先造一船曰王船,設王三位(或曰一溫姓、一朱姓,與一池姓),安置外方,迎至壇次。齋醮之時,儀仗執事、器物筵品,極誠盡敬。船中百凡齊備,器物窮工極巧,麋金錢四五百兩,少者亦二三百兩。畢,設享席演戲,送至水濱,任其飄去(紙船則送至水濱焚之)。(「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印《重修鳳山縣志》第一冊,頁59

《續修臺灣縣志》有嘉慶十二(1807)薛志亮的『初刻本』,其後更有增訂、補修的不同『刻本』,但其中都有相同的『王』說明:

查各坊里社廟,以王公大人稱者甚夥。「東安坊」【註21】則山川臺、坑仔底;「西定坊」則王宮港、草仔簝、海防署前;「寧南坊」則馬兵營、打石街;「鎮北坊」則普濟殿、三老爺宮,以及安平鎮、青鯤身、北線尾、嘉樹仔、永豐里、紅毛寮、中路南潭等處。21 領臺前,現在的臺南市大體分成四區;分別為「東安坊」、「西定坊」、「寧南坊」、「鎮北坊」四坊

廟宇大小不一,概號曰代天府。神像俱雄而毅,或黝或赭,或白而皙。詰其姓名,莫有知者。所傳王誕之辰,必推「頭家」數人,沿門資,演戲展祭。每一年即大斂財,延道流,設「王」二、三晝夜,謂之「送瘟」。造木為船,糊紙像三,儀仗儼如王者,盛陳優觴,跪酒進食,名為「請王」。

愚民爭投「告牒」畢,乃奉各紙像置船中,競賷柴米。凡百器用兵械財寶以紙或綢為之,無一不具。推船入水,順流揚帆而去,則已。

或洄泊岸側,則其鄉必更設醮、造船以禳。每費累數百金,少亦不下百金,雖窮鄉僻壤,罔敢吝惜,以為禍福立至。噫!此誣神惑民之甚者也。(「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印,謝金鑾、鄭兼才著《續修臺灣縣志》全4冊,第三冊頁341

45﹒領臺直前的習俗作法

臺南附近隨時代改換,此「送瘟習俗」亦生若干變化。《安平縣雜記》顯示「領臺」不久以前的風俗狀況,有如下記載:

『近海庄民有『王爺』,十二年一次,用木製王船。禳醮三日,送船出海,任風飄流。間有『王船』停滯他庄海岸,則該庄亦要禳醮。不然,該庄民人定罹災禍,此有明驗也。』(台北「成文出版社」民國72(1983)3月出版抄本《安平縣雜記》,頁31

「康熙年間」是三年一回,但到「領臺當時」已變成十二年一回。又據同書《安平縣雜記》,有臺南叫做「白龍庵」之廟,每年一回,在六月送『王船』,據云非木船是紙製。亦即,在該書〈臺南年中行事〉記載:

『六月「白龍庵」送船,每年由「五瘟王爺」擇日開堂,為萬民進香。三天後,「王船」出海(紙製王船)。先一日,殺生。收「五毒諸血」於木桶內,名曰「千斤擔」,擇一好運氣人,擔出城外,與「王船」同時燒化。民人贈送品物米包,名曰「添儎」。是日出海,鑼鼓喧天,甚鬧,一年一次,取其「逐疫」之義也。』(「成文出版社」抄本《安平縣雜記》,頁33

46﹒澎湖島的送瘟

『送瘟風俗』亦盛行於澎湖島,但在領臺當時並未有將華麗木船流去的行事。徒具其形,以紙或竹造船。光緒二十(1894明治27)年刊行之《澎湖廳》記載:

各澳皆有「大王廟」,神各有姓,民間崇奉維謹,甚至造王船、設王。其說亦自「內地」傳來。「內地」所造王船,是所謂「福料」,堅緻整肅,旗幟皆綢緞,鮮明奪目,有龍林料者,有半木半紙者。造畢,或擇日付之一炬,謂之『遊天河』。或派數人駕船遊海上,謂之『遊地河』。皆維神所命焉。各神有『乩童』,或以『乩筆』指示,比比然也。澎地值豐樂之歲,亦造『王船』,顧不若「內地」之堅整也,具體而已。間多以紙為之,然費已不貲矣(「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印,民國526月出版,臺灣文獻叢刊第164種,林豪著《澎湖廳志》全3冊,第二冊頁325

由此可知大體事情;燒紙船是『遊天河』,與放流木船之『遊地河』;要聽從當時『王爺』之命。為知此,據云是採行「擲的方法【註22

【註22  鈴木氏《臺灣舊慣》頁五○八敘述:『福建人每當放流,先「擲筶」問『王爺』要赴天河還是去地河。若「聖筶」是要赴天河,就不漂流海上,作紙船燒之。若給神諭是去地河,即造木船漂流於海。】

還有,將『王船』作得太小,或『供品』不充分則『王爺』不願將「瘟疫」帶走,就會給視為,好不容易的行事亦毫無效果。若讓『王爺』十分滿足,就能將「瘟疫」自該地方極乾淨地帶走。因此,費用多,造漂亮之船,積載多物品,如此『送神』有其必要。自然,平和時期,『王船』也會很爽快地給製造。「鼠疫」等流行時,大陣仗的物件當然也要製作。

47﹒送瘟習俗在支那福州

一八五八年「傳教士」盧公明Doolittle目擊福州的『王船』,雖一度送走其仍無效,「鼠疫」似更加猖獗。『童乩』們說明:因為『船』未充分搭載『航海費用』,要達成使命『王船』未免過小,故『船』再度返港,「瘟疫」又降陸。據云:

『道士』們再次集金,這次為了達成免除疫病之目的,必要製作雄偉『王船』,再次舉行「送瘟行事【註23【註23  Doolittle,《Social Life of the Chinesevol. 1. p.163

Only a short time after these proceeding were finishedand still while the people were rejoicing in the expected exemption from pestilence in consequence of the conceileation of the Godsand the large amount of good deeds they had performedthe cholera broke outIn a short time consternation spread among themand changed their joy into solicitude

Some of a certain class of personswho profess at times to be possessed of the spirit of godsreported that the five emperors had revealed to them the cause of the appearance of the boats were not furnished with funds sufficient to pay the expenses of the ocean voyageotheres said that the boats were too small to answer the purpose desiredand of course they were obliged to return to portin order to part with the diseases their contained……。】

陳澤平譯▲1858年夏季出海之后沒有多久,當人們還沉浸在神靈庇護免遭瘟疫的喜悅之中時,「霍亂」爆發了,恐懼迅速蔓延,喜悅變成了焦慮。▲在這種情況下,還有人聲稱自己曾被神靈附了體,從『五帝(five emperors五王爺)』那兒得到消息,「霍亂」爆發的原因,是那些『紙船』所帶的『盤纏』不足,所以又返回來了。也有人說,是因為那些『船』還太小,不足以承擔使命;所以不得不返回,卸下一些『貨』……。摘自《中國人的社會生活》頁8586

細看上述事情可以理解,動輒要費數百金的理由

5日人領臺後漂抵的神船

51﹒迎送『神船』的傳統作法

『王船』漂流於海的理由,如前述「傳教士」盧公明Doolittle說明【註24

【註24Social Life of the Chinesevol. 1. pp.159-160

The object designed to be accomplished by the burning of these boats was to collect and send out to seathe diseases and the unhealthy influences which the five emperors wer willing to send away from the place.陳澤平譯▲『五帝』巡遊和焚燒紙船等所有活動的意圖,都是凭借『五帝』法力,把這個地方的所有「瘟疫」都集中起來,送出海。摘自《中國人的社會生活》頁85

「在地人」為了免除災厄當然會作出相當努力,但對於『王船』隨風自然漂抵的「部落」,就造成困惑。《重修鳳山縣》〈卷三‧風土志「風俗」項下有這樣的議論:

夫儺以逐疫,聖人不妨從眾。至云船泊其地,則其鄉必為厲,須建醮禳之。噫!神聰明正直而壹者也,豈有至則為厲而更之道理?且人亦何樂為不見益已,而務貽禍於人之事耶?此理之不可信者也。(「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印,民國5112月出版,臺灣文獻叢刊第146種,王瑛曾著《重修鳳山縣志》全3冊,第一冊頁59

儒學者流之議論,或許不能通行於『迷信世界』。亦如前揭《續修臺灣縣誌》之文,『王船漂抵處,必設醮禳「澎湖廳」亦有述及該地『王船』漂抵場合之事。

或有內地王船偶遊至港,船中虛無一人;能自轉舵入口,下帆下椗,不差分寸;故民間相驚以為神,曰王船至矣,則舉國若狂、畏敬特甚。聚眾鳩錢,奉其神於該鄉王廟。建演戲,設席祀王如請客然。以本廟之神為主,頭家皆肅衣冠,跪進酒食。祀畢仍送之遊海,或即焚化,亦維神所命云。竊謂造船送王,亦古者逐疫之意,使遊魂滯魄有所依歸,而不為厲也。南人尚鬼,積習相沿,故此風特甚(「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印、出版,《澎湖廳志》全3冊,第二冊頁325

也就是『王』漂抵某「部落」時,先迎至在地「王爺廟」。『在地王爺』是主,『王船王爺』是客,饗以鄭重待遇後,再歸諸於海,或予焚化。

在臺灣本土,或在澎湖,『王船』漂抵處,都同樣會接受到盛大『祭典』。若偶然來到尚無「王爺廟」之土地,就會得到於該地接受奉祀,建新廟安置的機會。
本文前半篇介紹的「北門郡南鯤鯓廟」、「金唐殿」、「灣裡王爺廟」等,都是很早就建的。此等在初漂抵時,『傳說』有共通聽到奇妙音樂。『王船』內會備有一套「樂器」一起放流,請看〈後文〉引用之〈苗栗郡下漂着王船實例〉,即可明瞭(未完待續)